中国检察新闻讯(舒彩芝)“本院认为,被告人吴某某的行为触犯了……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,提起公诉,请依法判处。”近日,随着三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潘涛铿锵有力的声音,法庭调查有序展开……最终法院当庭作出有罪判决,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。
自司法体制改革以来,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,标志着该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得到全面落实,入额院领导全程、全面参与办案已成为常态化。潘涛以身作则,在亲自带头办理重特大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,还抽出时间办理公诉案件,并亲自提审犯罪嫌疑人,亲自出庭支持公诉,以实际行动积极落实司法责任制,推动该院员额制改革、司法责任制改革等各项司法改革措施全面落实。一是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工作。司法体制改革伊始,潘涛检察长就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工作,要求进入检察官员额的院领导必须带头办案,到一线办案。二是履行好办案“亲历性”事项。在带头查办重特大职务犯罪案件时,潘涛检察长直接指挥侦查活动,亲自制定侦查计划和方案,安排部署侦查方向;在办理公诉案件时,亲自审阅卷宗、提审犯罪嫌疑人和出庭支持公诉。通过认真履行办案“亲历性”事项,使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不再成为一句“空谈”,使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。
据统计,自今年1月以来,该院入额领导干部共办理了各类案件116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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